板橋金拍 113橋金職申65二

高雄市美濃區瀰濃段46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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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2
保證金:
2.4
總坪數:
4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4 坪
總現值:
8.6 萬
拍後增值:
-3.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美濃區 瀰濃段 461地號,面積 13.7 m2,持分 1/30,1.6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美濃區 瀰濃段 470地號,面積 24.9 m2,持分 1/30,0.8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美濃區 瀰濃段 471地號,面積 361.4 m2,持分 1/30,9.6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2年9月19日指界時陳稱461地號土地有門牌號碼中山路一段245號之建物座落其上、部分為道路,470地號土地為空地,471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中山路一段247巷1號之建物座落;另據債權人具狀查報本件土地相連,其中461地號土地係位於中山路一段245號建物門柱旁,471地號土地上有一棟二層樓磚造建物(無門牌)、並有部分道路用地,470地號土地則為空地,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標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除本件標的外,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
4.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順序。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6.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美濃區 瀰濃段 461地號
13.7 m2 × (1/30) × 19,000 元 - 1.6 萬元
= -0.7萬元
2.
高雄市 美濃區 瀰濃段 470地號
24.9 m2 × (1/30) × 6,000 元 - 0.8 萬元
= -0.3萬元
3.
高雄市 美濃區 瀰濃段 471地號
361.4 m2 × (1/30) × 6,000 元 - 9.6 萬元
= -2.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48.2 坪 / 272.8 萬
2024/5/2
1拍 不點交
40.9 坪 / 12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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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16 坪 / 58.4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0.4 坪 / 1.6 萬
2024/5/8
2拍 不點交
9.3 坪 / 4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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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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