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1曾53426甲

新竹縣關西鎮下橫坑段13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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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 2025/12/0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6
保證金:
0.5
總坪數:
10.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0.6 坪
總現值:
2.5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陳鴻智
陳鴻智
法拍專員
經紀業:永學堂
地 址:新竹市延平路一段261巷5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下橫坑段 137地號,面積 1,397 m2,持分 15/600,2.6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4/10/16,總底價 4萬,保證金 0.8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2拍,2024/11/13,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0.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4/12/11,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4/12/20~2025/3/19,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0.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為水塘及雜林。本件係 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 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共分四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4.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8.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9.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0.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關西鎮 下橫坑段 137地號
1,397 m2 × (15/600) × 710 元 - 2.6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5
3拍 不點交
278.1 坪 / 121.6 萬
2025/9/15
3拍 不點交
132.2 坪 / 49.9 萬
2025/10/8
特拍 點交
7.1 坪 / 9.5 萬
2025/10/8
特拍 不點交
17.7 坪 / 4.4 萬
2025/10/8
特拍 不點交
13.3 坪 / 2.9 萬
2025/10/8
特拍 不點交
56.7 坪 / 10.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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