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3英20058

高雄市梓官區蚵寮段1622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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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2 ~ 2025/12/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0.8
保證金:
12.2
總坪數:
16.2
坪單價:
3.8萬/坪
持分地坪:
16.2 坪
總現值:
46.1 萬
拍後增值:
-1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王曉曉
王曉曉
法拍專員
經紀業:曉曉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大埤路32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蚵寮段 1622地號,面積 267.9 m2,持分 1/5,6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0/9,總底價 95萬,保證金 19萬,坪單價 5.9萬/坪,流標
4拍,2024/12/4,總底價 76萬,保證金 15.2萬,坪單價 4.7萬/坪,流標
3拍,2025/3/19,總底價 60.8萬,保證金 12.2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如備註。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3年5月9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 稱,1622地號土地上有建物四棟(門牌號碼為通安路305巷
5.
190 號),又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系爭土地為共有人使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 自行查明。 六、本件僅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共有物、分割 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 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6.
1622地號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 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 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1622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均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梓官區 蚵寮段 1622地號
267.9 m2 × (1/5) × 8,600 元 - 60.8 萬元
= -1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17
2拍 不點交
24.2 坪 / 184.8 萬
2025/9/10
3拍 不點交
34.5 坪 / 57.6 萬
2025/9/10
特拍 不點交
41.5 坪 / 51.2 萬
2025/9/10
特拍 不點交
8.8 坪 / 18 萬
2025/9/23
特拍 不點交
77.1 坪 / 39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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