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分甲、乙、丙、丁四標分別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 以清償全部債務及執行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2.
甲標:拍賣之土地9筆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 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4.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皆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8.
491地號土地上有牆壁噴10弄2號, 無門牌房屋座落,其餘為空地、雜草;492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八卦路1249 巷10弄8號」房屋座落,無門牌平房1棟,廢棄磚造屋2棟,其餘為空地、雜草; 500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488地號土地上為空地、雜草,磚造建物有無占 用,須鑑界才知道;494地號土地位於鳳龍宮後方,目前為空地、道路,有2棵 樹木,鳳龍宮有無占用,須鑑界才知道;496地號土地為鳳龍宮旁水泥空地。債 權人代理人稱除
9.
494及496地號土地為債務人使用,無出租外,其餘土地為 共有人使用等語。甲標拍定後,除496地號土地點交外,其餘土地不點交。 (六)甲標拍賣之
10.
500地號土地上有建物 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12.
拍賣不動產之點交須符合強制執行法第99條規定始得點交,不符合規定 者,縱拍賣公告記載「拍定後點交」,亦不得點交,請買受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