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辛70358

彰化縣員林市出水段4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9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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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10/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2萬
保證金:
18.4萬
總坪數:
308.3坪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308.3 坪
總現值:
75.4 萬
拍後增值:
-16.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林小姐
林小姐
法拍專員
經紀業:合縱連橫國際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7-1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員林市 出水段 48地號,面積 2,710.6 m2,持分 1/3,76 萬
2.
彰化縣 員林市 出水段 49地號,面積 115.6 m2,持分 1/1,16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6/10/1,總底價 115萬,保證金 23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上均為雜木林。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土地未臨 路。本件土地上地上物均非拍賣範圍,土地實際範圍(鑑界)由拍定人自理, 均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土地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 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 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或承受人買 受。
3.
如本件土地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經分割共有物判決確定,拍定人將 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投標人投標前應自行查明前開事項 並承受相關風險。 六、本件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廟寺,除 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 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拍賣之土地,查無375租約登 記。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員林市 出水段 48地號
2,710.6 m2 × (1/3) × 740 元 - 76 萬元
= -9.1萬元
2.
彰化縣 員林市 出水段 49地號
115.6 m2 × (1/1) × 740 元 - 16 萬元
= -7.4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1/5
2拍 點交
758.6 坪 / 1,360 萬
2026/10/30 ~ 2027/1/29
應買 不點交
60.4 坪 / 26.3 萬
2026/10/30 ~ 2027/1/29
應買 不點交
1,625.6 坪 / 374.6 萬
2026/11/4
3拍 不點交
22.2 坪 / 1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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