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法院 113廉7621B

花蓮縣光復鄉大安段52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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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19 ~ 2025/06/1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4
保證金:
12.8
總坪數:
106.5
坪單價:
0.6萬/坪
持分地坪:
106.5 坪
總現值:
24.3 萬
拍後增值:
-39.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526地號,面積 1,761 m2,持分 1/5,6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24,總底價 100萬,保證金 20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2拍,2025/2/11,總底價 80萬,保證金 16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5/3/18,總底價 64萬,保證金 12.8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標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標土地查封時,地上有建物及水稻,建物及水稻並未一併查封拍賣,應買人請自行查 明注意
3.
於核定拍賣條件時(113年11月18日),據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 「變更光復都市計劃案之農業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使用地類別有異動之虞,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得執拍賣通知未記載最新之使用地類別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 拍定。
4.
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 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 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5.
本標不動產1宗,單獨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6.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標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 證明。 六、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 人之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花蓮縣 光復鄉 大安段 526地號
1,761 m2 × (1/5) × 690 元 - 64 萬元
= -39.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1,288.3 坪 / 161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8.8 坪 / 78.4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93.3 坪 / 570 萬
2025/6/24
其他 不點交
76.8 坪 / 195.6 萬
2025/7/8
3拍 不點交
81.4 坪 / 94.1 萬
2025/7/8
特拍 不點交
0.7 坪 / 7.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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