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平159二

彰化縣溪湖鎮湳底段43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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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1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5
保證金:
7.3
總坪數:
20.3
坪單價:
1.8萬/坪
持分地坪:
20.3 坪
總現值:
28.2 萬
拍後增值:
-8.3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溪湖鎮 湳底段 437地號,面積 605 m2,持分 1/9,36.5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25,總底價 71.2萬,保證金 14.2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2拍,2025/1/22,總底價 5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3拍,2025/2/19,總底價 45.6萬,保證金 9.1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應買,2025/2/27~2025/5/26,總底價 45.6萬,保證金 9.1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4拍,2025/5/7,總底價 36.5萬,保證金 7.3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現場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437地號土地上有一棟未保存登記鐵皮屋一大棟及未保存登記之三合院式房屋(門牌彰化縣溪湖鎮湳底路50號)。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身居北部且年事已高,未實際使用現場土地,現場土地建物均由共有人占有使用,無訂立分管契約。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上述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437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農業區,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3.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各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定承買範圍。六、本標與其他標同次拍賣,依標序開標,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權利息及其他費用時,其他各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單獨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溪湖鎮 湳底段 437地號
605 m2 × (1/9) × 4,200 元 - 36.5 萬元
= -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部分點交
196.8 坪 / 617.2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8.7 坪 / 130 萬
2025/6/19
1拍 不點交
126.9 坪 / 76.1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5.6 坪 / 10.8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9 坪 / 10.9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20.7 坪 / 26.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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