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4戊7236

彰化縣溪湖鎮三興段914地號

3拍 部分點交 待拍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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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10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95
保證金:
79
總坪數:
196.8
坪單價:
2萬/坪
持分地坪:
196.8 坪
總現值:
194.5 萬
拍後增值:
-199.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184號12樓之7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溪湖鎮 三興段 914地號,面積 1,229 m2,持分 561/3000,311.7 萬
2.
彰化縣 溪湖鎮 三興段 916-4地號,面積 420.8 m2,持分 1/1,81.9 萬
物品 (3)
1.
香蕉樹,40株,0.8 萬,所在位置彰化縣溪湖鎮三興段916-4號,其實際數量、品質、內容應以現場為準。
2.
龍眼樹,6株,0.2 萬,所在位置彰化縣溪湖鎮三興段916-4號,其實際數量、品質、內容應以現場為準。
3.
波羅蜜樹,6株,0.5 萬,所在位置彰化縣溪湖鎮三興段916-4號,其實際數量、品質、內容應以現場為準。
拍賣紀錄 (2)
1拍,2025/7/9,總底價 617.2萬,保證金 123.5萬,坪單價 3.1萬/坪,流標
2拍,2025/8/6,總底價 493.8萬,保證金 98.8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914地號土地部分有多棟建物坐落,部分為雜林地,部分 為巷道;916-4地號土地上則有香蕉、波蘿密等果樹。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 914地號土地為他共有人使用,916-4地號土地則為債務人自用。惟相關實際 情形仍請應買人查明為準。如債權人代理人所述屬實,拍定後債務人應將916 -4地號土地交付予拍定人,如未交付,拍定人得聲請本院點交該土地,914地 號土地則不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本院均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5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合計最高者得標(投標者應按編號 逐宗標價,並書明總金額)。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914地號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916-4地號 土地則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4.
91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承擔其風 險。六、916-4地號土地上之作物(香蕉樹等)之價格如附表,就該作物實際數量、 品質等內容應以現場為準,請應買人請自行查證,其數量、內容如有增減, 應買人、債權人、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價金。
5.
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914地號土地土地共有人對其土地有優先承買 之權。914地號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 2規定時,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該土地共有人。如就優先承 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又914地號土地之共有人優先承購該共有土地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916-4地號土地不得拒絕買受,請應買人自行評估注意。
6.
914地號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 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 行法院得撤銷該部分之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土地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溪湖鎮 三興段 914地號
1,229 m2 × (561/3000) × 4,800 元 - 311.7 萬元
= -201.4萬元
2.
彰化縣 溪湖鎮 三興段 916-4地號
420.8 m2 × (1/1) × 2,000 元 - 81.9 萬元
= 2.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1拍 不點交
46.4 坪 / 170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32.4 坪 / 120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273.5 坪 / 340 萬
2025/9/17
1拍 不點交
674.5 坪 / 620 萬
2025/9/24
2拍 部分點交
669.1 坪 / 1,072 萬
2025/9/25
2拍 不點交
61.7 坪 / 272.8 萬
2025/10/9
特拍 不點交
36.6 坪 / 11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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