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戊35674

雲林縣水林鄉燦林段43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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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28 ~ 2025/06/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4.8
保證金:
15
總坪數:
34.3
坪單價:
2.2萬/坪
持分地坪:
34.3 坪
總現值:
66.8 萬
拍後增值:
-8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430地號,面積 674.2 m2,持分 16838/100000,74.8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5,總底價 116.8萬,保證金 23.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2拍,2025/2/26,總底價 93.5萬,保證金 18.7萬,坪單價 2.7萬/坪,流標
3拍,2025/3/19,總底價 74.8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未據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共 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上有數棟建物。土地上之建物均 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權屬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如民法第425條之
3.
第426條之
4.
土地法第104條等),需提出證明始有優先承買權,本院無主 動調查及通知義務。如就優先承買權之有無或優先承買權之範圍有所爭執,均 應提起實體訴訟確認。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 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 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六、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水林鄉 燦林段 430地號
674.2 m2 × (16838/100000) × 5,884 元 - 74.8 萬元
= -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6
1拍 不點交
99.8 坪 / 541.9 萬
2025/6/26
1拍 點交
620.1 坪 / 248.1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6.5 坪 / 51.8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45.1 坪 / 28.9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57.4 坪 / 8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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