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甲36013一

雲林縣水林鄉東陽段62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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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9 ~ 2025/11/28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7.1
保證金:
69.5
總坪數:
99.8
坪單價:
3.5萬/坪
持分地坪:
99.8 坪
總現值:
250.7 萬
拍後增值:
-96.4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5)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20地號,面積 542.1 m2,持分 5/120,7.6 萬
2.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21地號,面積 69.9 m2,持分 1/4,5.8 萬
3.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22地號,面積 746.1 m2,持分 1/4,216.8 萬
4.
雲林縣 水林鄉 埔尾段 201地號,面積 199 m2,持分 1/2,115.6 萬
5.
雲林縣 水林鄉 埔尾段 209地號,面積 92.5 m2,持分 5/120,1.3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6/26,總底價 541.9萬,保證金 108.4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2拍,2025/7/24,總底價 433.6萬,保證金 86.8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3拍,2025/8/21,總底價 347.1萬,保證金 69.5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標別拍賣之5筆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有分管協議,查無債務人單獨占 有使用部分,其中
2.
209地號土地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其中622地 號土地部分有建物占用,因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不明且建物未併付 拍賣,拍定後建物與土地間占有使用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本標別拍 賣之土地均不點交。
3.
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之開標順序。 
4.
本標別拍賣之5宗不動產之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倘得標人為 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本標別拍賣之5宗不動產之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購不動產時,僅得就 自己得行使優先承購之不動產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以其中一宗不動產之優 先承買權人身分即主張就全部不動產均有優先承買權,又部分不動產經優先承 買後,應買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別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倘有通行權相關爭 議,請拍定人於拍定後自行處理。 
5.
本標別拍賣之622地號土地(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 (租地建屋)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惟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提出資料供 本處審核。若有優先購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議事項,請應買人注意。
6.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無因天災影響,而改變土地之地形、地貌、面積 或建物之坐落與結構等事項,或因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造成面積改 變,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又本件所拍賣之不動產於執行查封時未經鑑界,拍定 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7.
本標別拍賣之不動產有書狀費未繳納,拍定後由拍定人自行處理相關事 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亦不得執該事由請求增減價金。
土地增值 (5)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20地號
542.1 m2 × (5/120) × 7,600 元 - 7.6 萬元
= 9.6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21地號
69.9 m2 × (1/4) × 7,600 元 - 5.8 萬元
= 7.5萬元
3.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22地號
746.1 m2 × (1/4) × 7,600 元 - 216.8 萬元
= -75萬元
4.
雲林縣 水林鄉 埔尾段 201地號
199 m2 × (1/2) × 7,600 元 - 115.6 萬元
= -40萬元
5.
雲林縣 水林鄉 埔尾段 209地號
92.5 m2 × (5/120) × 7,600 元 - 1.3 萬元
= 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4
2拍 不點交
69.4 坪 / 16.8 萬
2025/9/24
2拍 不點交
7.3 坪 / 3.6 萬
2025/10/2
3拍 部分點交
71.8 坪 / 853.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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