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戊50626

彰化縣花壇鄉溪南段1415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停拍 減價拍賣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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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28 ~ 2025/06/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0.9
總坪數:
3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3 坪
總現值:
14 萬
拍後增值:
9.5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花壇鄉 溪南段 1415地號,面積 50.1 m2,持分 1/5,4.5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2/5,總底價 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2拍,2025/2/26,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1.8萬/坪,流標
3拍,2025/3/19,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0.9萬,坪單價 1.5萬/坪,流標
停拍,2025/4/9,停拍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現況為巷道(通過房屋之穿堂巷)。該穿堂巷約位 於面對現場懸掛門牌彰員路二段701號房屋正面1樓左側,通往該房屋屋後,依 登記謄本其上為溪南段637建號建物之2層樓所在。惟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 人自行查明為準。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地上建物不在拍賣 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2.
上trial宗拍賣。
3.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4.
地上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應由拍定人自理,並負擔其風險。六、除拍定人為土地共有人外,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之權。拍賣土地上之建 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時,就土地上有優先承 買權,且其優先權優於土地共有人,惟須提出其符合該規定之證明文件始能准 許。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得依訴訟結果核發 權利移轉證書。
5.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 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 撤銷拍定,請應買人評估注意。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花壇鄉 溪南段 1415地號
50.1 m2 × (1/5) × 14,000 元 - 4.5 萬元
= 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8
1拍 點交
36.4 坪 / 450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27.1 坪 / 334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0.2 坪 / 215.2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21.3 坪 / 3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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