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辰322二

高雄市旗津區中興段120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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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3/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3/24 ~ 2025/06/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13.6
保證金:
62.7
總坪數:
22.7
坪單價:
13.8萬/坪
持分地坪:
22.7 坪
總現值:
131.6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胡菱如
胡菱如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房屋
地 址:高雄市三民區澄清路455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1206地號,面積 1,504 m2,持分 1/20,313.6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5,總底價 490萬,保證金 98萬,坪單價 21.5萬/坪,流標
2拍,2025/2/26,總底價 392萬,保證金 78.4萬,坪單價 17.2萬/坪,流標
3拍,2025/3/19,總底價 313.6萬,保證金 62.7萬,坪單價 1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院民國113年11月4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數棟坐落等語。另依鑑價報告記載,1206地號為第三種住宅區。惟實際占有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佰壹拾參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六、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該建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5.
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坐落,若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民法第426之2條第1項規定者,則建物所有權人對土地有優先承購權,其優先順位並優先於共有人,惟建物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購權時,需提出符合上開規定所定要件之證明。如有爭議,仍以實體判決為準。
6.
依鑑價報告記載,1206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請投標人注意。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本件土地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等情形。
11.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旗津區 中興段 1206地號
1,504 m2 × (1/20) × 17,500 元 - 313.6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53.4 坪 / 9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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