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當150157

臺南市南區喜北段46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 86 點閱
  • 1 列管
  • 2025/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 ~ 2025/07/0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2
總坪數:
2.8
坪單價:
3.4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總現值:
7.1 萬
拍後增值:
-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綠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北段 464地號,面積 1,186 m2,持分 1/126,9.6 萬
(綠地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9,總底價 15萬,保證金 3萬,坪單價 5.3萬/坪,流標
2拍,2025/3/12,總底價 12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3拍,2025/4/2,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2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查封時,系爭土地部分為水泥空地,部分為雜草、樹;嗣據鑑價報告書所示, 系爭土地為雜草空地,部分土地為空地,並有推放貨櫃,惟實際使用情形,請 投標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複 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 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南區 喜北段 464地號
1,186 m2 × (1/126) × 7,536 元 - 9.6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2拍 不點交
35.7 坪 / 461.7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26.3 坪 / 75.1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70.2 坪 / 1,931.1 萬
2025/6/17
3拍 部分點交
54.4 坪 / 691.2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4 坪 / 17.3 萬
2025/6/24
特拍 不點交
26.1 坪 / 373.8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南市南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