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平217

彰化縣芳苑鄉芳街段115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9.2
  • 172 點閱
  • 0 列管
  • 2025/4/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18 ~ 2025/07/1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9.2
保證金:
13.8
總坪數:
67.5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67.5 坪
總現值:
71.4 萬
拍後增值:
2.2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159地號,面積 2,592.8 m2,持分 11/270,32.8 萬
2.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190地號,面積 1,760.8 m2,持分 2/30,36.4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12,總底價 107.9萬,保證金 21.6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2拍,2025/3/12,總底價 86.4萬,保證金 17.3萬,坪單價 1.3萬/坪,流標
3拍,2025/4/9,總底價 69.2萬,保證金 13.8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現場履勘時債務人等均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現場土地上佈滿未登記之老舊磚造建物。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債務人身居桃園縣市,未實際使用現場土地,土地均為共有人使用,占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上述建物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證。
3.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間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時,依各共有人應有部分比例定承買範圍。共有人如欲行使優先承買權,應就其共有之全部拍賣土地一併買受。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拾玖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土地增值 (2)
1.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159地號
2,592.8 m2 × (11/270) × 3,200 元 - 32.8 萬元
= 1萬元
2.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街段 1190地號
1,760.8 m2 × (2/30) × 3,200 元 - 36.4 萬元
= 1.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9
3拍 不點交
814.3 坪 / 201.6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芳苑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