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3年6月7日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界稱現場無瑞豐街19巷5弄7號及瑞豐街19巷3弄8號之門牌,當場指隔壁門牌瑞豐街19巷3弄10號、12號之菜攤,目前無人使用的攤位即為1040建號,旁邊樓梯通往二樓處似有房間,敲門無人回應;瑞豐街19巷3弄8號後方之攤位即為1035建號,目前亦為無人使用之市場攤位,地政人員現場測量建物與原始資料相同,無增建。
2.
據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拍賣建物之坐落土地(南區頂橋仔頭段100─
3.
100─82地號)位於已公告地質敏感區內,地質敏感區種類: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
本件係拍賣建物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5.
本件僅拍賣建物,建物坐落之土地未一併拍賣,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