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3光133040

桃園市龍潭區民有段809地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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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2/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27 ~ 2025/05/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
保證金:
28
總坪數:
10.4
坪單價:
13.5萬/坪
持分地坪:
10.4 坪
總現值:
11.7 萬
拍後增值:
-12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民有段 809地號,面積 34.4 m2,持分 1/1,140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5/2/20,總底價 140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13.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件應買標的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 應買標的土地為雜草林木叢生。本件應買標的土地於拍定後依查封時之現 況點交。
2.
應買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00,000元,以最先聲請應買者得標。
3.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4.
本件應買標的土地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石門都市計畫(民國50年11月16日)之保護區」。惟本件應買土地之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之規定及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 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 請應買人自行洽主管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 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應買土地之現況僅依地政機關指界之大致範圍為記載,實際範圍 及使用情形,仍以地政機關鑑界之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又土地 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 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以 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5.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 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應買公告內容為準。
6.
若有多數人表示願意買受,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法院者得標;若同時 到達法院而無法分出先後,以抽籤定之。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龍潭區 民有段 809地號
34.4 m2 × (1/1) × 3,400 元 - 140 萬元
= -12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點交
255.3 坪 / 664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272.6 坪 / 400 萬
2025/6/24
1拍 不點交
104 坪 / 330 萬
2025/7/8
3拍 點交
267.9 坪 / 137.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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