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21地號相鄰,位於門牌號碼屈尺路124號北方相鄰;215地號係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屈尺路132號建物西北方約8‧5公尺處之長草地與竹林;土地使用分區為公園用地。
3.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
4.
本件不動產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