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3丑43968

雲林縣四湖鄉林厝寮段347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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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13 ~ 2025/08/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3.7
保證金:
4.8
總坪數:
184.3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184.3 坪
總現值:
36.6 萬
拍後增值:
1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474地號,面積 2,437 m2,持分 1/4,23.7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9,總底價 36.9萬,保證金 7.4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4/16,總底價 29.6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5/7,總底價 23.7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且 其上有未在本次拍賣範圍之貨櫃,拍定後之法律關係應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拍賣之土地為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 證明文件,請應買人注意 。
4.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
5.
農地重劃區耕地拍賣:出租耕地之承租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承買權,其優先購買次序,依農地重劃條例 第5條之規定定之,倘同順序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抽 籤決定之,優先承買人無正當理由未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抽籤者,則由本 院代為抽籤;又若應買人為其中一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其餘毗連耕 地之現耕所有權人即無優先承買權。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四湖鄉 林厝寮段 3474地號
2,437 m2 × (1/4) × 600 元 - 23.7 萬元
= 1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515.3 坪 / 114.6 萬
2025/6/18
2拍 不點交
60.8 坪 / 29.3 萬
2025/6/25
3拍 不點交
42.9 坪 / 19.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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