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

臺南市南區省躬段43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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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9.3
保證金:
9.9
總坪數:
11.3
坪單價:
4.4萬/坪
持分地坪:
11.3 坪
總現值:
66.1 萬
拍後增值:
16.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437地號,面積 31 m2,持分 2/3,28.8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437-1地號,面積 25 m2,持分 2/3,20.5 萬
(細部計畫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2/26,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8.5萬/坪,流標
2拍,2025/3/19,總底價 76.8萬,保證金 15.4萬,坪單價 6.8萬/坪,流標
3拍,2025/4/9,總底價 61.5萬,保證金 12.3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應買,2025/4/14~2025/7/13,總底價 61.5萬,保證金 12.3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編號
2.
2土地上有二棟建物。另據鑑價報告記載:編號
3.
2土地上有一棟廢棄建物坐落。上開建物占有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不在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5.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6.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2)
1.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437地號
31 m2 × (2/3) × 17,700 元 - 28.8 萬元
= 7.8萬元
2.
臺南市 南區 省躬段 437-1地號
25 m2 × (2/3) × 17,700 元 - 20.5 萬元
= 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1拍 不點交
37.2 坪 / 1,350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35.7 坪 / 461.7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2.9 坪 / 28.8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26.3 坪 / 75.1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4 坪 / 17.3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1 坪 / 15.4 萬
2025/6/17
特拍 點交
64 坪 / 1,170.6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6.9 坪 / 14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11.5 坪 / 11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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