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卯32

高雄市旗山區得湖段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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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8 ~ 2025/07/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4
保證金:
7.7
總坪數:
27.6
坪單價:
1.4萬/坪
持分地坪:
27.6 坪
總現值:
32 萬
拍後增值:
-6.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旗山區 得湖段 13地號,面積 788.3 m2,持分 2/72,16 萬
2.
高雄市 旗山區 得湖段 43地號,面積 1,417 m2,持分 2/72,12.8 萬
3.
高雄市 旗山區 欉仔坑段 606地號,面積 1,083.2 m2,持分 2/72,9.6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2/26,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2.2萬/坪,流標
2拍,2025/3/26,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3拍,2025/4/23,總底價 38.4萬,保證金 7.7萬,坪單價 1.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3年12月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得湖段13地號土地有紅磚瓦祠堂(西河堂,門牌號碼為旗山區內湖巷1號)坐落其上,部分為空地,得湖段43地號土地上為香蕉園,欉仔坑段606地號土地部分有建物、部分為空地、部分為巷道,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捌萬肆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得湖段43地號及欉仔坑段606地號之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可者,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第33條之私法人,請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証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因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5.
如有土地法第104條或第107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旗山區 得湖段 13地號
788.3 m2 × (2/72) × 3,500 元 - 16 萬元
= -8.3萬元
2.
高雄市 旗山區 得湖段 43地號
1,417 m2 × (2/72) × 3,500 元 - 12.8 萬元
= 1萬元
3.
高雄市 旗山區 欉仔坑段 606地號
1,083.2 m2 × (2/72) × 3,500 元 - 9.6 萬元
= 0.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1拍 不點交
298.5 坪 / 170 萬
2025/6/25
1拍 不點交
32.9 坪 / 224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23.3 坪 / 10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73.4 坪 / 25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187 坪 / 225 萬
2025/6/24
1拍 點交
136 坪 / 19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7.1 坪 / 19.2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70.3 坪 / 4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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