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儉36996甲

新北市金山區中角段大水堀小段86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57.6
  • 89 點閱
  • 0 列管
  • 2025/5/2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0 ~ 2025/08/1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7.6
保證金:
31.6
總坪數:
684.9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684.9 坪
總現值:
181.1 萬
拍後增值:
23.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保護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中角段大水堀小段 86地號,面積 18,113 m2,持分 1/8,157.6 萬
(保護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3/25,總底價 218萬,保證金 43.6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4/22,總底價 185.3萬,保證金 37.1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8日會同債權人代理人、鑑價人員、地政人員至現場履 勘。據到場之地政人員指界略稱:「系爭86地號土地位於門牌號碼新北市金山 區濆水49號房屋西北方約429公尺處,無路可達且為雜木林。」等語。
3.
依據民國114年1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土地使用分區為北海 岸風景特定區計畫保護區,土地為雜木林且無路可達。」等語。
4.
本件甲標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因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拍定後, 不點交。倘非土地共有人之一應買拍得,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 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有先承買 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 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 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原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 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5.
本件拍賣標的,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執行標的按甲標、乙標順序依序開標,倘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 全部之執行費用、土地稅、土地增值稅、相關稅費及本件(含併案、參分)債 權額全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本院亦將職權撤銷拍定,返還 原繳價金予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買人於應買前詳加注意。
6.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1,576,000元。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金山區 中角段大水堀小段 86地號
18,113 m2 × (1/8) × 800 元 - 157.6 萬元
= 2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2拍 不點交
4.2 坪 / 346.8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49.2 坪 / 34.7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251.4 坪 / 87.5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275.3 坪 / 96.2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新北市金山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