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未16二

高雄市鼓山區鼓南段三小段1467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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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5
保證金:
3.1
總坪數:
0.6
坪單價:
27.6萬/坪
持分地坪:
0.6 坪
總現值:
8.2 萬
拍後增值:
-7.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鼓山區 鼓南段三小段 1467地號,面積 15 m2,持分 1/28,5.2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2.
高雄市 鼓山區 鼓南段三小段 1468地號,面積 37 m2,持分 1/28,10.3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3/12,總底價 30萬,保證金 6萬,坪單價 53.4萬/坪,流標
2拍,2025/4/9,總底價 24萬,保證金 4.8萬,坪單價 42.7萬/坪,流標
3拍,2025/4/30,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34.2萬/坪,流標
應買,2025/5/5~2025/8/4,總底價 19.2萬,保證金 3.8萬,坪單價 3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113年10月29日查封暨指界時,拍賣標的上有搭設棚架,似為停車棚。113年11月6日債權人具狀陳報土地上鐵架停車棚使用情形不明,僅執行債務人土地持分。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優先承買: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對拍賣標的物有優先購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需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並需就其擁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六、本件僅就土地查封拍賣,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鼓山區 鼓南段三小段 1467地號
15 m2 × (1/28) × 44,100 元 - 5.2 萬元
= -2.8萬元
2.
高雄市 鼓山區 鼓南段三小段 1468地號
37 m2 × (1/28) × 44,100 元 - 10.3 萬元
= -4.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點交
55.2 坪 / 850 萬
2025/6/25
1拍 點交
152.2 坪 / 4,050 萬
2025/6/18
3拍 點交
30.6 坪 / 512 萬
2025/6/20 ~ 2025/9/19
應買 不點交
117.3 坪 / 2,201.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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