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85

臺南市下營區營正段24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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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4/28 ~ 2025/07/2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1
保證金:
32.2
總坪數:
30.1
坪單價:
5.4萬/坪
持分地坪:
30.1 坪
總現值:
88.5 萬
拍後增值:
-72.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正段 247地號,面積 596.4 m2,持分 1/6,161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5/3/12,總底價 251.5萬,保證金 50.3萬,坪單價 8.4萬/坪,流標
2拍,2025/4/1,總底價 201.2萬,保證金 40.3萬,坪單價 6.7萬/坪,流標
3拍,2025/4/23,總底價 161萬,保證金 32.2萬,坪單價 5.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3年12月9日本案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247地號土地上有一間磚造平房,門牌下營335號,依地政人員表示該門牌應是舊門牌,圖資上顯示為26號,其餘為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現況有磚造平房坐落,其餘為空地及巷道使用。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陸拾壹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及本公司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5.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7.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下營區 營正段 247地號
596.4 m2 × (1/6) × 8,900 元 - 161 萬元
= -7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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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8
1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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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36.4 坪 / 2,000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7.5 坪 / 38.6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50.5 坪 / 32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10.7 坪 / 15.4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35.7 坪 / 89.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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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拍 不點交
17.7 坪 / 3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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