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溫32007甲

苗栗縣公館鄉館福段107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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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 2025/09/2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9
保證金:
4
總坪數:
7.6
坪單價:
2.6萬/坪
持分地坪:
7.6 坪
總現值:
20.6 萬
拍後增值:
0.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苗栗縣 公館鄉 館福段 107地號,面積 96.5 m2,持分 1/18,5.8 萬
2.
苗栗縣 公館鄉 館福段 106-1地號,面積 154.6 m2,持分 1/18,6.4 萬
3.
苗栗縣 公館鄉 館福段 106地號,面積 198.9 m2,持分 1/18,7.7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15,總底價 31萬,保證金 6.2萬,坪單價 4.1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24.8萬,保證金 5萬,坪單價 3.3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19.9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民國113年11月25日現場查封時,地政人員指稱本件107地號土地上有荒廢 石棉瓦工寮坐落,106-1地號土地上有部分空地、部分建物坐落,106地號 土地上有建物(門牌:公館鄉館南239號)坐落。
2.
上開土地上之工寮、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 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 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 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本件因共有人眾多,如拍定,需耗費時日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且無人應買 後,本院始通知應買人繳納尾款,核發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 意。六、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 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 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6.
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本件土地為農業區。
7.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 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3)
1.
苗栗縣 公館鄉 館福段 107地號
96.5 m2 × (1/18) × 12,500 元 - 5.8 萬元
= 0.9萬元
2.
苗栗縣 公館鄉 館福段 106-1地號
154.6 m2 × (1/18) × 7,100 元 - 6.4 萬元
= -0.3萬元
3.
苗栗縣 公館鄉 館福段 106地號
198.9 m2 × (1/18) × 7,100 元 - 7.7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7
1拍 不點交
18.7 坪 / 6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12.9 坪 / 56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536.3 坪 / 256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8.1 坪 / 35.2 萬
2025/6/24 ~ 2025/9/23
應買 點交
19.3 坪 / 44.8 萬
2025/6/24 ~ 2025/9/23
應買 不點交
18.3 坪 / 42.9 萬
2025/6/24
3拍 不點交
97.8 坪 / 1,430.4 萬
2025/6/19
3拍 不點交
10.9 坪 / 131.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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