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3瑞151577一

高雄市林園區頂厝段389地號

3拍 不點交 得標 194.2萬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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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2 週四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94.2
保證金:
38.9
總坪數:
28
坪單價:
6.9萬/坪
持分地坪:
28 坪
總現值:
120.3 萬
拍後增值:
-7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389地號,面積 711 m2,持分 1/8,192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390地號,面積 29 m2,持分 1/8,2.2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4/17,總底價 303.3萬,保證金 60.7萬,坪單價 10.8萬/坪,流標
2拍,2025/5/15,總底價 242.7萬,保證金 48.6萬,坪單價 8.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90年7月30日假扣押查封時,土地上有數棟未保存登記建物。114年1月14日履勘 時依地政人員指明:389地號上有頂厝路9號及11號房屋、390地號為頂厝路9號 及11號房屋前之計畫道路。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 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優先承買:
4.
土地共有人: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 承買權。
5.
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係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且有 興建房屋,或如係向債務人承租拍賣土地興建房屋者(利害關係人請於拍賣期日 前提出相關證明向本院陳報),依土地法第104條有優先承買權,其效力優先於 土地共有人。如經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買受人對其餘標的不得拒絕 買受。 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 定,請投標人注意。
6.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 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 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7.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 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389地號
711 m2 × (1/8) × 13,000 元 - 192 萬元
= -76.5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頂厝段 390地號
29 m2 × (1/8) × 13,000 元 - 2.2 萬元
= 2.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25
1拍 不點交
56.1 坪 / 204 萬
2025/7/2
2拍 不點交
82.8 坪 / 820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99.3 坪 / 48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30.3 坪 / 24 萬
2025/6/25
2拍 不點交
3.8 坪 / 12.4 萬
2025/7/10
1拍 部分點交
92.1 坪 / 2,180 萬
2025/6/18
3拍 不點交
38.9 坪 / 81.9 萬
2025/6/25
2拍 點交
559 坪 / 1,479.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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