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4雄金職酉152

高雄市林園區鳳芸段434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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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30.6
保證金:
26.1
總坪數:
56.1
坪單價:
2.3萬/坪
持分地坪:
56.1 坪
總現值:
153.2 萬
拍後增值:
22.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34地號,面積 363 m2,持分 1/2,128 萬
(道路用地 )
2.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35-1地號,面積 6 m2,持分 1/2,2 萬
(道路用地 )
3.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35-2地號,面積 2 m2,持分 1/2,0.6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6/25,總底價 204萬,保證金 40.8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5/7/16,總底價 163.2萬,保證金 32.6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4年2月20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三筆土地均係在鳳芸路旁邊之狹長型土地,其上均為門牌號碼漁港路50號之建物坐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3.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購權,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僅拍賣土地,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請投標人注意。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如就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公司或執行法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34地號
363 m2 × (1/2) × 8,228 元 - 128 萬元
= 21.3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35-1地號
6 m2 × (1/2) × 9,700 元 - 2 萬元
= 0.9萬元
3.
高雄市 林園區 鳳芸段 435-2地號
2 m2 × (1/2) × 9,700 元 - 0.6 萬元
= 0.3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不點交
32.8 坪 / 132 萬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9.8 坪 / 220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47.7 坪 / 128.1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3.2 坪 / 75.6 萬
2025/8/7
2拍 部分點交
92.1 坪 / 1,744 萬
2025/7/30
特拍 不點交
38.9 坪 / 6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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