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日15四

苗栗縣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12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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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8/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20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9
保證金:
6
總坪數:
97.7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97.7 坪
總現值:
25.2 萬
拍後增值:
-4.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2地號,面積 281 m2,持分 1/8,2.1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3地號,面積 713 m2,持分 1/8,18.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水利用地)
3.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4地號,面積 97 m2,持分 1/8,0.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4.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5地號,面積 1,494 m2,持分 1/8,8.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16,總底價 58萬,保證金 11.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2拍,2025/5/7,總底價 46.4萬,保證金 9.3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3拍,2025/5/28,總底價 37.3萬,保證金 7.5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應買,2025/6/6~2025/9/5,總底價 37.3萬,保證金 7.5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4)
1.
113年11月6日現場查封,債務人在場,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2.
125地號土地圖視為雜木林。
3.
依本件鑑價報告內容所載,查封土地現況:
4.
125地號土地無路可達,依空照圖判定皆為雜木林。勘估標的皆未鄰接道路,標的附近500公尺以內有土地公廟及通霄鎮大坪頂第十四公墓。
5.
本件拍賣不含土地上坐落之地上物等,占有使用情形及土地有無分管約定均不明,請應買人查明、注意,危險自行負擔。
6.
其他公告事項:
7.
拍賣土地所有權均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之土地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8.
本件
9.
125地號土地均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本件土地均無375租約登記。
10.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其與共有人均主張優先承買時,則以承租人為優先。
11.
本件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又若得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12.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
13.
125地號土地均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123地號土地為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六)本件分
14.
4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分別標價拍賣,出價均應達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如其中一標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亦不為拍定。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物,否則由法院或本公司指定。
土地增值 (4)
1.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2地號
281 m2 × (1/8) × 780 元 - 2.1 萬元
= 0.6萬元
2.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3地號
713 m2 × (1/8) × 780 元 - 18.5 萬元
= -11.5萬元
3.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4地號
97 m2 × (1/8) × 780 元 - 0.8 萬元
= 0.1萬元
4.
苗栗縣 通霄鎮 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 125地號
1,494 m2 × (1/8) × 780 元 - 8.5 萬元
= 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3
1拍 不點交
151.1 坪 / 40 萬
2025/9/23
1拍 點交
220.8 坪 / 35 萬
2025/9/18
2拍 不點交
2,034.5 坪 / 784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46.4 坪 / 38.5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343.1 坪 / 38.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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