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於民國113年11月6日現場執行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編號
2.
2土地為高雄市燕巢區中東巷56─6號至56─1號前道路,編號
3.
4土地為同巷65弄2號前巷道,編號5土地為同巷80號旁道路,另部分為雜樹林,編號6土地為同巷
4.
69號前道路,編號7土地坐落建物後方延伸至同巷72─6號旁,部分為空地,建物是否有占用需鑑界方知,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現由共有人使用中;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6.
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又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六、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7.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