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4竹42798

高雄市燕巢區燕西段143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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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1/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6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7
保證金:
1.4
總坪數:
2.2
坪單價:
3萬/坪
持分地坪:
2.2 坪
總現值:
25.1 萬
拍後增值:
18.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道路用地
曾祺紜
曾祺紜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燕巢區 燕西段 143地號,面積 59.1 m2,持分 1/8,6.7 萬
(道路用地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9/23,總底價 10.3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2拍,2025/10/21,總底價 8.3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如備註欄所示。
2.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4.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7月4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 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標的土地為燕巢區中興路10巷之巷道, 供不特定人車通行之道路。又據前案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屬都市計畫區內土 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及公共設施保留地,現況作道路使用,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 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 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5.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 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 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6.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燕巢區 燕西段 143地號
59.1 m2 × (1/8) × 34,000 元 - 6.7 萬元
= 1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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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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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 不點交
3.2 坪 / 2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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