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1月6日假扣押查封時,屋內無人居住,債務人以電話表示出售 中,無出租、出借等情事。嗣於民國114年1月8日履勘時,債務人林奇鋒在場稱,查封之建物係 供廠房自行使用,未出租、出借,標的土地上坐落標的建物。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位於燕 巢區安北路與安東街口東南側,近鄰宏欣幼兒園,土地使用分區為農業區,土地現況工廠使 用,未登記廠房一棟坐落,建物現況空置。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505建號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請投標人注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