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4冬12181七

臺中市大安區安田段37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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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
保證金:
9
總坪數:
55.5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55.5 坪
總現值:
51.4 萬
拍後增值:
21.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中市 大安區 安田段 371地號,面積 734.4 m2,持分 1/4,3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7,總底價 53萬,保證金 15.9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6/11,總底價 43萬,保證金 12.9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5/7/9~2025/10/8,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四:雜草、部分農地、水溝。  ?標別五:農田、部分道路、雜草。  ?標別六: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臺中市大安區東西一路60巷3號),建 物非本次拍賣範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標別七: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坐落,部分道路、公園,建物非本次拍賣範 圍,佔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應買人自理。  ?標別八:農田。  
2.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標別八為農地重劃區內之耕地,其優先承買權之順序為:
3.
共有土地非現耕之他共有人。優買權人行使優買權時,應提出釋明文 件。  
4.
本件拍賣土地除標別六外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 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 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六、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5.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 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中市 大安區 安田段 371地號
734.4 m2 × (1/4) × 2,800 元 - 30 萬元
= 21.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9/2
3拍 點交
495.8 坪 / 181.5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52.4 坪 / 28.5 萬
2025/8/6
特拍 點交
212.1 坪 / 80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21.7 坪 / 8.5 萬
2025/8/6
特拍 點交
27 坪 / 16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0.9 坪 / 16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96.9 坪 / 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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