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南110560乙

臺南市北門區二重港段571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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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9/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9/30 週二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1.1
保證金:
10.3
總坪數:
73.3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73.3 坪
總現值:
67.8 萬
拍後增值:
16.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北門區 二重港段 571地號,面積 3,059.8 m2,持分 57/720,51.1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4/29,總底價 70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63萬,保證金 12.6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56.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應買,2025/6/12~2025/9/11,總底價 56.7萬,保證金 11.4萬,坪單價 0.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查封時,拍賣土地上為農田、道路及空地,另有門牌號碼北門區二重港232號、 233等建物坐落。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 證注意,地上建物、農作物不在拍賣範圍,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 係不明,拍定後與土地間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進 行拍賣,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土地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或基地承租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就 建物坐落基地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應提出租賃契約或其他證明文件 供本院審查)。又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 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3.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 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 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北門區 二重港段 571地號
3,059.8 m2 × (57/720) × 2,800 元 - 51.1 萬元
= 16.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10/8
1拍 點交
525.1 坪 / 210 萬
2025/10/1
2拍 不點交
45.1 坪 / 51.2 萬
2025/10/1
3拍 不點交
16.3 坪 / 26.2 萬
2025/9/23
3拍 不點交
22.7 坪 / 40.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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