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南110560甲

臺南市左鎮區左鎮段848-1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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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1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2 ~ 2025/09/1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3
保證金:
1.5
總坪數:
36.6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6.6 坪
總現值:
3.6 萬
拍後增值:
-3.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左鎮段 848-13地號,面積 121 m2,持分 1/1,7.3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4/29,總底價 9萬,保證金 1.8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2拍,2025/5/13,總底價 8.1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6/10,總底價 7.3萬,保證金 1.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查封時,拍賣土地部分為道路,部分土地上為雜樹。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 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不動產分甲、乙、丙3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 序,如未到場,則由本院指定,如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 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即不予拍定。
3.
本件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應受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 制,又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農業發展條 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 不在此限,請投標人及承受人注意。另投標人或承受人如係屬前條例第34條規 定之私法人,請提出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後。至投 標人或承受人如因資格不符或證件不實或法令限制,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者,應自行負責。 六、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 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 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4.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5.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 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7.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 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 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左鎮區 左鎮段 848-13地號
121 m2 × (1/1) × 300 元 - 7.3 萬元
= -3.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9
1拍 不點交
41.1 坪 / 15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238.2 坪 / 32 萬
2025/6/17
3拍 不點交
1,176.3 坪 / 128 萬
2025/6/18
特拍 不點交
242.4 坪 / 18.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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