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3祥65022

台南市仁德區新田路222號

應買 點交 待拍
3,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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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7 ~ 2025/10/16
案件種類:
公寓
總底價:
3,231.9
保證金:
646.4
總坪數:
121.5
坪單價:
26.6萬/坪
持分地坪:
68.9 坪
公告建坪:
121.5 坪
總現值:
542.2 萬
拍後增值:
-915.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07.4 坪
附建坪:
14.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5層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仁德區 勝利段 814-1地號,面積 180.2 m2,持分 300/1000,324 萬
(住宅區 )
2.
臺南市 仁德區 勝利段 814-13地號,面積 36.1 m2,持分 1/1,243 萬
(住宅區 )
3.
臺南市 仁德區 勝利段 814-14地號,面積 137.6 m2,持分 1/1,891 萬
(住宅區 )
建物 (5)
1.
台南市仁德區新田路222號,建號 406,持分 1/1,340.2 萬
一層:22.82合計:22.82 (店舖、鋼筋混凝土構造、5層)
2.
台南市仁德區新田路222號2樓,建號 407,持分 1/1,364.5 萬
二層:83.09合計:83.09 陽台13.07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5層)
3.
台南市仁德區新田路222號3樓,建號 408,持分 1/1,356.4 萬
三層:83.09合計:83.09 陽台11.18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5層)
4.
台南市仁德區新田路222號4樓,建號 409,持分 1/1,356.4 萬
四層:83.09合計:83.09 陽台11.18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5層)
5.
台南市仁德區新田路222號5樓,建號 410,持分 1/1,356.4 萬
五層:83.09合計:83.09 陽台11.18 (集合住宅、鋼筋混凝土造、5層)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0,總底價 3,990萬,保證金 798萬,坪單價 32.8萬/坪,流標
2拍,2025/6/17,總底價 3,591萬,保證金 718.2萬,坪單價 29.5萬/坪,流標
3拍,2025/7/15,總底價 3,231.9萬,保證金 646.4萬,坪單價 26.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民國113年7月22日查封時,編號1~5建物對外僅有一獨立出入口,建物內部後方有電梯及 樓梯間。編號3建物屋內有盥洗用品,編號5建物冰箱內有食物。
2.
債權人陳報現場照片,建物內有部分家具及堆放雜物,民國114年2月25日現場確認電表已 拔除,現場看似無人居住使用。
3.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為現有巷道(新田路226巷),供出入通行使用,編號1建物有增 建,編號3建物有居住使用情形。
4.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塗銷。
5.
拍賣之不動產為集合 (居) 式建物,其基地、公共設施及道路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 權。 六、是否有停車位,及停車位使用權利內容不明,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拍定後應買人能否繼受 債務人之使用權利,本院不負擔保之責,若有車位,亦不在本院點交範圍,請應買人注意。
6.
本件執行之標的是否欠繳管理費、拍定人是否需承擔前手欠繳之管理費,或債務人就系爭 不動產是否因使用、管理或其他情形生有負擔,均與本院權責無涉,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注意。
7.
拍賣之建物,其中有增建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其面積以實際為準,拍定後,就 該增建部分,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是否為違章建築及是否會因違建而遭行政機關依法 拆除,由拍定人自行向該管地政主管機關洽辦,本院不負擔保之責。如因違反建築法規遭主管 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或因此依法拆除,均與本院權責無關;本件係以建物現況拍賣,拍定後不 得以面積不符而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應買人應自行查證。增建部份是否佔用鄰地,應買 人應自行查證,如因佔用鄰地遭土地所有權人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不當得利,亦與本院權責無 涉。
8.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 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嚴重漏水、建物內有 非自然死亡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 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 撤銷拍賣。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 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仁德區 勝利段 814-1地號
180.2 m2 × (300/1000) × 23,800 元 - 324 萬元
= -195.3萬元
2.
臺南市 仁德區 勝利段 814-13地號
36.1 m2 × (1/1) × 23,800 元 - 243 萬元
= -157萬元
3.
臺南市 仁德區 勝利段 814-14地號
137.6 m2 × (1/1) × 23,800 元 - 891 萬元
= -56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1拍 不點交
1.5 坪 / 45 萬
2025/8/6
3拍 不點交
2.5 坪 / 128 萬
2025/8/5
3拍 部分點交
18.2 坪 / 526.5 萬
2025/8/26
3拍 不點交
29.2 坪 / 316 萬
2025/8/5
特拍 不點交
22.7 坪 / 100.4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9.9 坪 / 46.3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1.3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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