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法院 114迅29536

臺南市仁德區鍾厝段213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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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5 週二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9
總坪數:
1.5
坪單價:
29.8萬/坪
持分地坪:
1.5 坪
總現值:
26.8 萬
拍後增值:
-1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鍾厝段 213地號,面積 88.6 m2,持分 9/160,45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法院筆錄 (7)
2.
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柏油道路。惟實際使用情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 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7.
本件係參照前案(112司執第93939號)鑑價報告及前案(112司執第93939號) 第三次拍賣底價核定第一次拍賣底價。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人、投標人等特別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 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9.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屋…… 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0.
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仁德區 鍾厝段 213地號
88.6 m2 × (9/160) × 53,710 元 - 45 萬元
= -18.2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6
1拍 點交
27.5 坪 / 850 萬
2025/8/12
2拍 不點交
26.7 坪 / 304 萬
2025/8/5
3拍 部分點交
18.2 坪 / 526.5 萬
2025/8/13
特拍 不點交
5.7 坪 / 15.4 萬
2025/8/5
特拍 不點交
22.7 坪 / 100.4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9.9 坪 / 46.3 萬
2025/8/6
特拍 不點交
11.3 坪 / 12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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