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4聖8370甲

新竹縣寶山鄉雙高段699地號

1拍 不點交 停拍 延緩執行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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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1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8
保證金:
33.6
總坪數:
164
坪單價:
1萬/坪
持分地坪:
164 坪
總現值:
97.6 萬
拍後增值:
-70.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寶山鄉 雙高段 699地號,面積 6,744.3 m2,持分 542228/6744280,16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林業用地)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5/5/15,停拍
法院筆錄 (11)
2.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現況為雜樹林地。另據鑑價 報告記載,拍賣之土地約位在新竹縣寶山鄉寶新路1段457巷50號北側約100公尺 處,地勢部分緩坡部分陡峭,未臨路。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 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不動產共分二標拍賣,債務人得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如未 到場,則由本院指定,拍賣所得價金於足以清償債權總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 用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權利,通知後需待法定期間經過後始 可確定何人得買受。如優先承買權人為何人不明時,須經一定調查並依查得資 料形式認定可能有優先承買權之人。遇有爭執時,須另以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否 訴訟決定優先承買權之有無及權利人為何人。於該訴訟終結前,拍定人之保證 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人注意。
8.
拍賣之土地屬土地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林地,不得移轉於外國人。 非我國人民不得應買。
9.
投標人應注意拍賣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 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 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10.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 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如: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凶宅、海砂 屋……等),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11.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 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2.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 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 買人應自行注意。
13.
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
14.
轉訴訟輔導科(轉分 機
15.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寶山鄉 雙高段 699地號
6,744.3 m2 × (542228/6744280) × 1,800 元 - 168 萬元
= -70.4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8
1拍 不點交
361.3 坪 / 657 萬
2025/6/19
1拍 部分點交
120.8 坪 / 619.6 萬
2025/7/8
1拍 不點交
9.8 坪 / 19.5 萬
2025/6/25
3拍 點交
48.4 坪 / 737.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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