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金拍 114苗金職同37

苗栗縣大湖鄉大湖段456-14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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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1 ~ 2025/10/1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1
保證金:
11.5
總坪數:
353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353 坪
總現值:
128.4 萬
拍後增值:
71.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苗栗縣 大湖鄉 大湖段 456-14地號,面積 627 m2,持分 1/1,30.8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苗栗縣 大湖鄉 大湖段 456-17地號,面積 540 m2,持分 1/1,26.3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14,總底價 89萬,保證金 17.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71.2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3拍,2025/7/2,總底價 57.1萬,保證金 11.5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3年10月22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稱:456─14地號土地為道路、雜林及一墓地,456─17地號土地為雜林。
2.
據鑑價報告記載:456─
3.
456─17地號土地主要為雜木林,部分作巷道使用,部分坐落墳墓。
4.
113年11月20日債權人具狀陳報:拍賣土地為雜木林,無法與債務人取得聯繫,故無法確認地上物之使用權源。
5.
法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6.
債務人未現實占有,拍定後不點交。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伍拾柒萬壹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8.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9.
本件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
土地增值 (2)
1.
苗栗縣 大湖鄉 大湖段 456-14地號
627 m2 × (1/1) × 1,100 元 - 30.8 萬元
= 38.2萬元
2.
苗栗縣 大湖鄉 大湖段 456-17地號
540 m2 × (1/1) × 1,100 元 - 26.3 萬元
= 33.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2拍 不點交
304.9 坪 / 40 萬
2025/9/4
特拍 不點交
307 坪 / 1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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