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金拍 114橋金職未122

高雄市梓官區梓平段330-10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22.4
  • 50 點閱
  • 0 列管
  • 2025/6/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2.4
保證金:
4.5
總坪數:
4
坪單價:
5.6萬/坪
持分地坪:
4 坪
總現值:
22.5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許家甄
許家甄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12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梓平段 330-10地號,面積 38.5 m2,持分 1/4,16 萬
(住宅區 )
2.
高雄市 梓官區 梓平段 330-7地號,面積 341.8 m2,持分 35/3360,6.4 萬
(住宅區 )
拍賣紀錄 (2)
1拍,2025/5/14,總底價 35萬,保證金 7萬,坪單價 8.8萬/坪,流標
2拍,2025/6/4,總底價 28萬,保證金 5.6萬,坪單價 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如備註欄所示。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3月13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330─7地號為梓官區梓官路87巷通行巷道之一部及梓官路87巷2號建物前之空地;330─10地號上有鐵皮石綿蓋棚舍,呈現破損廢棄之情形。據債權人代理人在場稱上開廢棄棚舍係土地其他共有人搭建的。又據鑑價報告所載,2筆土地屬都市計畫內,編定為住宅區;330─7地號部分作為巷道使用,337─10地號臨路寬度為2‧5米,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如共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建物所有人僅就其中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5.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6.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7.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梓官區 梓平段 330-10地號
38.5 m2 × (1/4) × 16,700 元 - 16 萬元
= 0.1萬元
2.
高雄市 梓官區 梓平段 330-7地號
341.8 m2 × (35/3360) × 17,975 元 - 6.4 萬元
= 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1拍 不點交
41.5 坪 / 100 萬
2025/6/18
1拍 不點交
8.8 坪 / 10 萬
2025/6/17
1拍 不點交
11.9 坪 / 189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168.6 坪 / 68 萬
2025/6/17
2拍 不點交
77.1 坪 / 624 萬
2025/6/25
特拍 不點交
92.9 坪 / 240.9 萬
2025/6/17
3拍 點交
72.6 坪 / 1,409.5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高雄市梓官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