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1476地號土地為370建號建物及其增建(經測量後 暫編定為370-1建號)之基地。第三人薛○欣在場表示建物現由其與配偶,及配偶之母親居住使 用,基於無償借貸關係等語。拍賣之不動產查封時由第三人占有使用,拍定後均不點交。
6.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南投縣名間鄉都市計畫住宅區。
7.
拍賣之370-1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 建築或有其他依法應拆除之情事,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 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查證,拍 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請指界或 鑑界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