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3良26493丙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文秀坑小段147地號

1拍 不點交 得標 6萬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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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
保證金:
1.2
總坪數:
24.2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24.2 坪
總現值:
4.6 萬
拍後增值:
-1.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147地號,面積 698 m2,持分 1/15,3.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2.
新北市 貢寮區 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147-1地號,面積 504 m2,持分 1/15,2.5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法院筆錄 (6)
2.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3.
147-1地號土地分別位於東南 方
4.
160公尺處,其上為雜木林,無路可達。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 部分,故於拍定後不點交。
5.
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之結果為準。 如因重測之結果,至土地之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語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 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6.
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標的為合併拍賣,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 先承買時,就共有應有部分之標的應一併承買,不得僅就部分標的主張優 先承買權,若有剩餘之同標標的,拍定人不得拒絕就剩餘標的為承買。
7.
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 (勿先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2)
1.
新北市 貢寮區 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147地號
698 m2 × (1/15) × 580 元 - 3.4 萬元
= -0.7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147-1地號
504 m2 × (1/15) × 580 元 - 2.5 萬元
= -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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