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41

臺南市七股區城內段699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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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8/6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6.5
保證金:
7.3
總坪數:
163.8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63.8 坪
總現值:
26.5 萬
拍後增值:
-1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惠薰
施惠薰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北高雄
地 址:高雄市鼓山區裕誠路2196號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699地號,面積 3,249.6 m2,持分 1/6,36.5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5/21,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5/6/11,總底價 45萬,保證金 9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3拍,2025/7/2,總底價 40.5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應買,2025/7/7~2025/10/6,總底價 40.5萬,保證金 8.1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2)
1.
(優先承買權)
2.
民國113年12月2日查封時,編號1土地現況為空地。
3.
鑑價報告記載,編號1土地為裡地及農耕地,無臨接道路,到達需經過他人土地。
4.
土地實際使用現況及有無其他使用上之限制,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注意,拍定後均不點交。
5.
本件土地若有耕地租用之承租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7條規定者,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之規定者,亦有優先承買權,惟承租人需提出相關資料到證明其符合該優購之資格。惟上開優先承買權人是否有土地法第107條規定之優先承買權,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共有物應有部份,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履行之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倘公同共有人欲主張優先承買權者,需以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名義為之,或提出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行使優先承買權之證明資料。六、拍賣之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私法人如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
7.
投標人或承受人是否符合農業發展條例之相關規定,請自行注意,如因資格不符或法令規定等相關情事致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由拍定人或承受人自行負責,與本院權責無涉。
8.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規定,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
9.
本件網站上如有現況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10.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11.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2.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七股區 城內段 699地號
3,249.6 m2 × (1/6) × 490 元 - 36.5 萬元
= -10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5
1拍 不點交
87.3 坪 / 111 萬
2025/8/6
2拍 不點交
100.2 坪 / 200 萬
2025/8/19
2拍 部分點交
30.6 坪 / 720 萬
2025/8/6
3拍 不點交
190.2 坪 / 78.1 萬
2025/8/6
3拍 不點交
118.6 坪 / 346.9 萬
2025/8/19
2拍 不點交
123.9 坪 / 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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