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土地種植鳳梨,部分雜草叢生,部分雜木,另有墳 墓坐落,債務人之遺產管理人於前次執行程序113年6月6日陳報地上作物何人種 植不詳,並無第三人向遺產管理人承租土地。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 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如經測量確認有墳 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 定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3.
投標人應自行注意土地有無登記面積與地籍圖測量面積不符,拍定後不得 以實際鑑界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六、土地使用分區與使用地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查明。
4.
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 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