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4彰金職雨138

彰化縣芬園鄉彰崙段496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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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5/1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7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5.6
保證金:
5.2
總坪數:
9.5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9.5 坪
總現值:
15.1 萬
拍後增值:
-10.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芬園鄉 彰崙段 496地號,面積 5,677.5 m2,持分 4/720,25.6 萬
拍賣紀錄 (4)
1拍,2025/9/24,總底價 50萬,保證金 10萬,坪單價 5.2萬/坪,流標
2拍,2025/10/15,總底價 40萬,保證金 8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3拍,2025/11/5,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應買,2025/11/14~2026/2/13,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臨路,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道路、空地,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上開道路占用部分,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2.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條及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4.
據彰化縣芬園鄉公所函稱,經調閱該所核發74芬鄉建字1905號使用執照,土地係供興建住宅使用。應買人就上述情形仍自行查明始斟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本件標的如有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情形者,則有優先承買權之適用,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明。六、土地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芬園鄉 彰崙段 496地號
5,677.5 m2 × (4/720) × 4,800 元 - 25.6 萬元
= -1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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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11 坪 / 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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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 不點交
6.8 坪 / 41 萬
2026/1/22
1拍 不點交
10.8 坪 / 8 萬
2026/1/20
1拍 不點交
228 坪 / 50 萬
2026/2/3
1拍 不點交
27.2 坪 / 43.2 萬
2026/1/14
2拍 點交
3,150.5 坪 / 1,200 萬
2026/1/27
特拍 點交
1,232 坪 / 19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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