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102地號土地現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使用。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本件 拍賣土地無出租或出借之情形,土地共有人間亦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 占有部分,且本件拍賣標的僅為土地之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之法律關係由拍定 人自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102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虎尾都市計畫之農業區。
7.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 買權(共同投標時,須全體投標人均為共有人)。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時,按原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 六、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於繳清後始得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實際欠繳數額,以主管機關核算之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