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於現況調查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2.
1367地號土地部 分為水泥道路、其餘為雜林;
3.
1457地號土地為雜林,目視所及無建物及地 上物。本件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均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有無使 用分區權利之限制或使用上之限制。
5.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均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6.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均非位於都市計畫區內,而其最新使用分區,或其他使 用管制(如是否為既成道路等)及開發等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詳情後始投標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爭執。 六、本件拍賣標的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位置應以 重測結果為準。如重測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不 符時,拍定後任何人均不得以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