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查封時,1084地號土地坐落無門牌建物(爬滿藤類植物、堆滿雜物)、活動 車棚,1088地號土地坐落部分建物、部分雜草空地及巷道使用。1088地號為108 4地號通行必須之土地。本件僅拍賣土地,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地上物占用基地 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另1088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 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 行查證。
3.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7.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
8.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即應連同1084地號土地一併 承買,土地共有人、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