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所指界,拍賣土地為道路、排水溝。惟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為準。且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用情形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山坡地保育區水利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土地共有人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六、依不動產登記謄本其他登記事項記載,土地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應買人應自行查明。
5.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債權及其他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標別如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執行法院亦得撤銷。
6.
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相關人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