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51

臺南市大內區石仔瀨段27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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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7/1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7/14 ~ 2025/10/13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2
保證金:
6.1
總坪數:
6.6
坪單價:
4.6萬/坪
持分地坪:
6.6 坪
總現值:
20.6 萬
拍後增值:
-9.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段 279地號,面積 419.4 m2,持分 1/72,9.6 萬
2.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段 365地號,面積 721.6 m2,持分 1/72,16.7 萬
3.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段 366地號,面積 421.2 m2,持分 1/72,3.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5/5/28,總底價 47萬,保證金 9.4萬,坪單價 7.2萬/坪,流標
2拍,2025/6/18,總底價 37.6萬,保證金 7.6萬,坪單價 5.7萬/坪,流標
3拍,2025/7/9,總底價 30.2萬,保證金 6.1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明,編號1土地上有玉天宮廟一間,編號
2.
3土地上有種植芒果樹。據鑑定報告書所載,編號1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建物,為宮廟使用,編號
3.
3土地現雜草叢生。應買人請自行查證,上開地上(作)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不點交。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參拾萬貳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6.
上開建物所有權人(債務人以外)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有優先承買權。惟優購權身分之有無以拍定時為準,且主張優購權人須於優購期間內提出有優購權之證明文件(如租賃契約等)以供審查後,始得優先承買。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之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段 279地號
419.4 m2 × (1/72) × 9,500 元 - 9.6 萬元
= -4.1萬元
2.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段 365地號
721.6 m2 × (1/72) × 9,500 元 - 16.7 萬元
= -7.2萬元
3.
臺南市 大內區 石仔瀨段 366地號
421.2 m2 × (1/72) × 9,500 元 - 3.9 萬元
= 1.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8/13
1拍 不點交
12 坪 / 50 萬
2025/8/6
1拍 點交
17.1 坪 / 110 萬
2025/8/6
3拍 不點交
35.5 坪 / 60.8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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