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4南金職亥249

臺南市後壁區菁豐段539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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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1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1.6
保證金:
8.4
總坪數:
183.7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183.7 坪
總現值:
23.1 萬
拍後增值:
-18.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菁豐段 539地號,面積 1,753.4 m2,持分 620/1790,41.6 萬
(一般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5/5/28,總底價 52萬,保證金 10.4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件拍賣土地為雜樹、造林、空地。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屬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上有樹木(未臨路),需經由鄰地進入。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及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2.
本件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該土地上如有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且土地共有人間有無訂立分管協議不明。倘拍定後,土地與建物、地上物、工作物、農作物或定著物等間之各項法律權利義務關係(含占用權源)等,均由拍定人自行處理,請應買人及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份,共有人就其共有部分有優先承買權。
5.
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定之「耕地」,應受同條例第33條前段「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所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投標人並應於投標時,將許可證明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嗣後補正。六、本件拍賣土地如有承租人且符合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者,承租人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人須提出相關資料證明其符合優先承買權。該主張優先承買權人是否符合土地法第107條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之規定,請投標人及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證。嗣後如有爭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
7.
拍定人(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8.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9.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查明。
10.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後壁區 菁豐段 539地號
1,753.4 m2 × (620/1790) × 380 元 - 41.6 萬元
= -18.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
2拍 不點交
39.2 坪 / 153 萬
2025/7/1
2拍 不點交
50.1 坪 / 11.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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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坪 / 14.5 萬
2025/6/24
2拍 不點交
0.9 坪 / 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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