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債權人代理人表示經詢問鄰居,建物由債務人使用,鑑價報告記載有局部輕微牆裂滲水 情況。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建物連同其基地依現況點 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 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 為處理。
3.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都市計畫內第二種住宅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4.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號1736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 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 訴請拆屋還地之相關危險。